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分镜智绘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单位")算法推荐服务全流程管理,严肃查处算法违法违规行为,防范算法安全风险,保障用户合法权益,维护本单位合法经营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参与算法设计、研发、运行、管理及相关业务工作的人员,覆盖数据使用、信息安全、用户权益保护、算法安全等核心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工作。
第三条 违法违规处置工作遵循"合法合规、客观公正、分级处置、权责统一"的原则,坚持教育与惩戒相结合,既要严肃查处违规行为,又要督促相关人员整改优化,防范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第二章 违法违规情形界定
第四条 数据使用违规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未经授权收集数据、超范围收集数据、违规共享或泄露数据、数据存储不符合安全要求、违规使用数据开展算法训练、数据销毁不规范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单位数据管理相关制度的行为。
第五条 信息安全违规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算法推荐服务中出现违法违规信息、不良信息,信息源不合法,未及时清理违规信息,信息安全监测不到位导致安全事件发生,信息安全防护措施缺失或失效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单位信息安全相关制度的行为。
第六条 用户权益保护违规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利用算法实施歧视性待遇、误导用户、过度营销,侵犯用户知情权、选择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未按要求向用户提供算法原理、运行机制等信息,未及时响应并处理用户关于算法推荐服务的投诉举报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单位用户权益保护相关制度的行为。
第七条 算法安全违规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算法设计存在安全缺陷、算法开发过程未按要求开展安全测试、算法上线前未完成安全评估、算法运行过程中未按要求开展安全监测、算法被恶意利用未及时处置、算法迭代升级未开展安全评估、隐瞒算法安全问题等算法全周期管理过程中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单位算法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
第三章 违规处置机构与流程
第八条 处置机构:算法安全专项工作小组为算法违法违规处置的牵头机构,负责违规行为的调查核实、提出处罚建议;人力资源部、相关业务部门配合开展调查、执行处罚措施;团队决策层负责审批处罚决定。
第九条 处置流程:
- (一)线索发现:通过算法安全监测、自评估、用户投诉、监管反馈、内部举报等渠道发现违规线索,由运营岗兼职成员统一登记备案。
- (二)调查核实:算法安全专项工作小组接到线索后,3个工作日内组织开展调查,通过核查数据、调取日志、约谈相关人员等方式核实违规事实,明确违规行为、责任人、情节轻重及影响范围,形成调查报告。
- (三)处罚建议:根据调查结果及本制度处罚标准,算法安全专项工作小组提出处罚建议,连同调查报告一并报团队决策层审批。
- (四)审批执行:团队决策层在2个工作日内审批处罚建议,作出处罚决定;人力资源部、算法安全专项工作小组联合执行处罚措施,向相关责任人送达处罚通知,明确整改要求及时限。
- (五)整改跟踪:算法安全专项工作小组跟踪整改落实情况,确保责任人按要求完成整改,整改完毕后组织验收,形成整改验收报告。
- (六)归档留存:将违规线索、调查报告、处罚决定、整改材料等相关资料整理归档,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作为人员考核、岗位调整的重要依据。
第四章 分级处罚措施
第十条 根据违规行为的性质、情节轻重、造成影响及损失大小,设定四级处罚措施,具体如下:
(一)轻度违规:
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口头警告,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时限不超过3个工作日),并在部门内部通报批评;扣减相关责任人当月绩效得分10分。
(二)中度违规:
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书面警告,责令限期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整改时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扣减相关责任人当月绩效得分30分,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对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扣减部门季度绩效得分30分。
(三)重度违规:
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记过处分,调离现有岗位;扣减相关责任人当年绩效得分100分,取消当年及次年评优评先资格;对相关部门负责人给予警告处分,扣减部门年度绩效得分100分;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赔偿责任。
(四)特别重度违规:
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开除处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对相关部门负责人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情节严重的调离管理岗位;全面排查整改相关算法及管理制度,必要时暂停相关算法推荐服务的运行;按要求向监管部门报告相关情况,并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第十一条 存在以下情形的,可从轻或减轻处罚:
- (一)主动发现违规行为并及时上报,积极配合调查,主动采取整改措施消除影响的;
- (二)违规行为情节轻微,未造成实际损失及不良影响的;
- (三)因不可抗力导致违规行为发生,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的。
第十二条 存在以下情形的,从重处罚:
- (一)隐瞒违规行为、伪造证据、逃避调查的;
- (二)多次发生同类违规行为,屡教不改的;
- (三)违规行为造成重大损失、严重不良社会影响或引发监管部门追责的;
- (四)教唆、包庇他人实施违规行为的。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单位其他管理制度执行;若本制度与相关法律法规冲突,以法律法规为准。
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算法安全专项工作小组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北京分镜智绘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6年1月15日